說明:
序
項目
內容
一
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29(五)
二
資 格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國中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三
應繳文件
1.申請表。2.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3.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4.戶口名簿影本 5.在學證明 6.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