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事務組長徵才公告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4-26 00:00~2024-05-01 00:00 更新時間: 2024-04-26 13:21:13
訊息內容

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事務組長徵才公告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職稱:事務組長(預計113年5月15日出缺)。

三、職系:綜合行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五、缺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六、工作地點: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42856臺中市大雅區學府路280號)。

七、工作內容:

(一)辦理採購、招標、營繕工程、工程督導與驗收業務、校園美(綠)化、設備添購及財產(物)管理。

(二)技工工友、門禁警衛、行政助理、特教車司機管理。

(三)勞健保加退保、災害預防及搶修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公告日期:113年4月26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

九、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限制轉調任等規定之情事。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諳學校行政業務及相關法令、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曾辦理採購經驗者尤佳。

(六)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並領有及格證書者尤佳。

十、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填寫自傳、上傳照片,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附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

  1. 身份證正反面。
  2. 考試及格證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現職派令及銓審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最近3年獎懲令。
  7. 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8. 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無則免附)。
  9. 其他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0.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11.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12.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三)聯絡電話:04-25672171#602、#603(人事室郭小姐、洪小姐)

十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逕予上網查閱,並依公告所載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逾時未到視同放棄。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當天請依公告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校人事室完成報到,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

十二、錄取公告:

(一)錄取正取1名,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及本府教育局網站。惟成績未達70分者,本校得斟酌從缺錄取。另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二)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任免作業,如服務機關學校不同意過調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三)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事項:

(一)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自負法律責任;另不論錄取與否,該人員所附證件均不予退件。

(二)本公告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