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9學年度本市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暨本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工作小組第3次會議決議辦理。二、錄取學生請於109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起至下午4:00止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由備取學生依序遞補。
三、審查結果詳如附件
https://www.tc.edu.tw/news/show/id/14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