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並自115年1月9日起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2-26 16:20~2036-01-02 16:20 更新時間: 2025-12-26 16:29:22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pdf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odt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pdf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逐點說明.odt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九條之一罰鍰案件處理要點逐點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