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轉教育部函以,有關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申請人重複請領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及政府其他同性質之就學補助,經學校多次通知仍未繳回重複請領款項之後續作業配合事項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7-26 00:00~2034-08-0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26 09:04:23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pdf

教育部 函.pdf

令.pdf

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