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訂定「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聘僱職務代理人報酬支給要點」(如附件),並溯自113年7月1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臺中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7-10 00:00~2034-07-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7-10 10:52:36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