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5-07 00:00~2024-1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7 09:44:44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