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謹訂於113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開放本市112學年度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報名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5-01 00:00~2024-05-0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1 15:32:48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閩南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及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客語(四縣腔、大埔腔)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為培養教師本土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並扶助教師參與並通過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進而投入本土語文課程教授,爰本局辦理上開2項研習,其中寒假場次業已辦竣。 |
三、 |
本研習報名時間及網址,請詳見各語言別計畫內容,將依研習對象及報名先後順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請錄取者務必全程參加,如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另如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三日前致電教育局承辦人取消錄取名額,以利辦理遞補事宜,如開課後無特殊原因缺課或未於開課前來電取消參加,將列入爾後報名此研習之錄取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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