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教育部重申有關代理兵缺期滿,嗣經學校續聘代理原服務留職停薪教師於退伍日至其實際復職日前之年資得否併計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年資疑義,應依該部97年4月9日台人(三)字第0970052729號函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8-10 00:00~2033-08-1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8-10 13:47:09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教育部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