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民國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之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令會同發布除第2條第2項、第3項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事項自112年6月1日施行外,自112年4月30日施行,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7-03 00:00~2033-07-10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03 16:32:41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令.pdf

銓敘部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