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申本市立各級學校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公服法)相關規定辦理,請加強宣導並督促同仁務必遵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3-22 00:00
~
2033-03-2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3-22 14:28:37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返回
更多公告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