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4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510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1-30 00:00~2025-02-06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30 11:23:03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令.pdf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八點修正規定.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