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有關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人員,再任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所列機構董(理)事長及執行長,於任期屆滿前年滿70歲,因特殊考量須報請行政院核准繼續擔任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1-09 00:00~2033-01-16 23:50 更新時間: 2023-01-09 16:30:39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