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51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6-09 00:00~2025-06-16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09 14:58:09
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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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令.pdf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之一修正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