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有關110學年度第1學期修習教育實習及格並參加教師甄試錄取之新進教師(含代理教師),因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無法取得教師證書,以切結方式辦理敘薪作業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3-07 00:00~2025-03-1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07 14:43:29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