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於本(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1月18日施行,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於本年1月18日修正發布後,聘僱人員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疑義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2-07 00:00~2025-02-14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07 16:05:05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 函.pdf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書函.pdf

勞動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