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有關「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一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01-25 00:00~2025-02-0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1-25 09:07:33
訊息內容

詳如附件,請參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教育部 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