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函轉教育部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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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日期起迄 | 2021-11-01 00:00~2024-11-08 23:50 更新時間: 2021-11-01 11:12:18 |
訊息內容 |
詳如附件,請參閱。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一點、第二點修正規定.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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