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南興宮(以下稱該宮)115年3月25日興宮字第115002號函辦理。二、案係為推廣藝文活動,培養學童及民眾美感素養,並促進地方文化與人文景觀之認識,特辦旨揭活動,並訂115年4月11日(星期六)假臺中市北屯區南興宮(臺中市北屯區南興園路1號)舉辦。三、檢附寫生⽐賽辦法及海報各1份供參。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宮承辦⼈張先生,電話:0933-53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