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 月 2 日臺教技(一)字第 1142303181 號函辦理,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國際性競賽及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並配合原體育署自114 年 9 月 9 日改制為「運動部」,修正相關單位名稱。本次簡章修訂內容摘要如下:一、【聯合免試入學比序總積分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及【附錄三】,「體能」」檢測門檻 之 標 準 , 修 正 規 定 單 位 名 稱 為 「 運 動 部 」; 參 考 網 站 網 址 變 更 為(https://www.fitness.org.tw)。二、【附錄七】,「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18 至 32 項運動會項目,及「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23 至 33 項運動會及聯賽項目,修正推薦單位名稱為「運動部」。三、【附錄七】,「國際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28 項「聽障達福林匹克運動會」,更名為「達福林匹克運動會」。四、【附錄七】,「全國性競賽參考項目」第 31 項「中小學女子壘球聯賽」,更名為「中等學校女子壘球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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