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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7024B號 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5807088A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表揚於逆境中力爭上游、具表率作用之學 生,獎勵其優良品德或特殊才能;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 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推薦對象及條件如下: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 之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 教育 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 國籍之 114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 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 體 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 萃 者。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 https://pea.k12ea.gov.tw/ ),完成線上填報後,以A4 格式下載列印全部書面資料各二份,並按(一)至(六) 依序排放文件: (一)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1,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 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 張)。 (二)推薦資料表(附件2)。 (三)受推薦同意書(附件3)。 (四)各校推薦檢核表(如附件4,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 部 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 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 (六)書面佐證資料(若如無則免附)。 四、初審受推薦者書面報名資料規範如下: (一)報名資料請勿檢附光碟。 (二)書面報名資料(含網路報名資料所列印紙本及相關書面佐 證資料)以迴紋針或常尾夾於左列固定即可,請勿加封面 及膠裝。 (三)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 (四)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請於文件正下方加註頁碼(可手寫)。 計算方式::A4,每單面為一頁計算,並以60頁為上限 (不含空白頁) ,基於公平原則,超出頁數部分承辦單位 將不予進行後續參採處理。 五、受理報名時間及單位: (一)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30日(二) 止(郵戳為 憑),函送初審受理單位。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組受理單位: (1)國內學校:免備文,以掛號形式(信件上加註總統 教育獎初審報名資料郵寄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 址: 613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 253 號)參與全 國初審。 (2)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 外臺灣學校:免備文,以掛號形式信件上加註總統 教育獎初審報資料郵寄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 址:613 57 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 253 號)參與全 國初審。 2、國中組及國小組受理單位: (1)本市國民中、小學:免備文,以掛號形式(信件上 加註總統教育獎初審報名資料)郵寄至本市光德國 民中學(414002臺中市烏日區信義街99號)參與初 審。 ※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 海外臺灣學校,戶籍設於本市之受推薦人,受理單 位同上。 (2)非本市國民中、小學及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 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免備文,以掛 號形式(信件上加註總統教育獎初審報名資料)郵 寄至受推薦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或縣 (市)政府參與該縣市初審。 六、為因應資訊安全提升,總統教育獎推薦單位登入方式,說 明如下: (一)步驟一:登入總統教育獎遴選報名頁面(網站右上角 「遴選報名」處)。 (二)步驟二:使用預設帳號及預設密碼(2026+Pea+*+學校代 碼,例如:2026Pea*123456)登入,登入後再綁定公務 或個人電子信箱(請確認電子信箱的有效性,以下簡稱 電子信箱)。 (三)步驟三:請由綁定之電子信箱收取驗證密碼。 (四)步驟四:回到報名系統首頁,並以預設帳號及驗證密碼 登入後,再重新更改密碼。 (五)步驟五:使用電子信箱及新密碼登入報名系統即可開始 進行報名(後續皆以電子信箱及新密碼登入)。 七、本案倘有系統操作問題,相關聯繫資訊如下: (一)總統教育獎網站維運團隊:陳小姐或陳先生( 06- 2757575先輸入分機62400→再輸入分機2620)。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魏先生(04-37061321)。 (三)E-mail:pea_service@nc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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