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並同步廢止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學習帳號使用規範」。
訊息分類 局處轉知訊息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5-11-24 10:10~2027-12-01 10:10 更新時間: 2025-11-24 10:19:30
訊息內容

公告「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並同步廢止原「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暨網路中心學習帳號使用規範」。

說明:
一、 本中心為統一管理本市所轄學校教職員生使用之行政帳號(@tc.edu.tw)及學習帳號(@st.tc.edu.tw),於 114 年 10 月 14 日例行會議審議通過新版「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附件1)
二、 新版規範整併行政帳號與學習帳號管理,並明訂服務用途僅供校務行政及教育學習使用,且新增帳號停權機制(90 日停權、120 日刪除)、空間使用上限(教職員 30G、學生 20G)及申復流程等內容;相關異同比較如附件對照表(附件2)
三、 原「學習帳號使用規範」肇訂於 111 年 5 月 17 日,因部分條文已不符現行帳號管理政策及服務運作需求,爰自本公告日起廢止之。
四、 本規範經本局相關會辦單位審酌意見後修訂完成,請各校依規範內容辦理帳號管理相關事宜。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01公文.pdf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02規範.pdf

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 Google Workspace 服務使用規範-03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