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資安措施宣導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資訊組長
日期起迄 2021-02-19 00:00~2099-02-26 23:50 更新時間: 2021-04-06 15:03:23
訊息內容

 

 

資安措施宣導:

一、落實安全性設定,個人電腦或智慧型手機應以純文字讀取 郵件及關閉信件預覽功能 。

二、定期執行軟(韌)體更新及安裝防毒軟體等。

三、統一使用教育部提供之校園雲端電子郵件信箱(openid登入帳號,https://mail.edu.tw)做為配發之公務電子信箱,請各校(園)加強教職員工資安意識,非公務郵件不應使用公務配發之電子信箱傳送,並且不隨意開啟來路不明郵件。

四、G-suite 教育版 Gmail 服務郵件信箱(如本局所提供之○○○@st.tc.edu.tw、○○○@tc.edu.tw信箱),僅可供個人教學資料蒐集及交流使用,不得用以收發公務信件及做為配發之公務信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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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宣導單

1.資安宣導:密碼換新、程式更新、下載要當心。

2.辦公環境內必須使用機關提供之資訊設備、網路,及規定之軟體,不得使用個人私有設備及中國廠牌產品,公務設備亦不得連結個人私有手機上網。若有業務上的需求,必須經資安長同意後,列冊管理並定期檢討。

3.上班期間不應連結非公務需要之網站,並避免連結惡意網站或釣魚網站,如發現異常連線,請通知資安窗口。

4.不得使用公務電子信箱帳號登記做為非公務網站的帳號,如社群網站、電商服務等。

5.公務資料傳遞及聯繫必須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不得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

6.即時通訊軟體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

7.傳送公務資訊應有適當保護,例如加密傳送。

8.帳號密碼必須妥善保存,並遵守機關規定,如有外洩疑慮,除儘速更換密碼外,並應通知資安窗口。

9.主動通報資安事件或可能資安風險者,依規定獎勵。

10.未遵守機關資安規定,初次予以告誡,若持續發生或勸導不聽者,依規定懲處;若因而發生資安事件,加重處分。

11.有資安疑慮或異常時,應即時通報資安窗口。

12.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

13.本府資安宣導及規範網址:臺中市政府e化公務入口網(https://eip.taichung.gov.tw/)/網路文件夾/資訊安全專區/10本府資安宣導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