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依中二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實施計畫及114學年度中二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決議辦理。 |
| (一) |
報名日期: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 |
| (二) |
申請程序: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時,應備妥簡章內載明之文件,依原就讀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原就讀學校收件。原就讀學校收件後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並於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郵寄至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收(並於封面備註適性轉學報名表)。 |
| (三) |
審查程序與面談日期:本會依本簡章所訂報名學生應檢附之文件,進行書面審查。115年01月0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於本會承辦學校(臺中二中)網站及各適性轉學承辦學校網站公告面談學生原就讀學校、准考證號碼、面談時間及地點,符合資格者請依公告至各指定地點報到與面談。 |
| (四) |
放榜:115年1月14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本會承辦學校(臺中二中)網站及各適性轉學承辦學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
| 三、 |
申請資格及條件:凡就讀本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
| 四、 |
申請原則: 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並限報名一科,且以一次為限。原則如下: |
| (一) |
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
| (二) |
原就讀綜合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普通高中學校報名。 |
| (三) |
原就讀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群科報名。 |
| (四) |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群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群科報名。 |
| (五) |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群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
114 學年度中二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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