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一、一般兌餐方式請學生務必妥善保管數位學生證,並持數位學生證至櫃檯感應機台領餐。
二、務必先將自己的學生證正反兩面拍照留存或記錄「學號+外觀卡號」,以因應未攜帶數位學生證或遺失,於五大超商可協助兌餐方式如下:1. 萊爾富:LifeET 的多媒體事務機(Kiosk)手動輸入「學號+外觀卡號」→ 列印小白單兌領。2. 7-11、OK、全家、楓康:請報出「學號+外觀卡號」,請門市人員以POS機手動輸入「學號+卡號」兌領。(⚠️此為臨時補救措施,請勿長期依賴。)
三、臨櫃登記兌餐措施僅限 臺中市門市 使用,供學生證遺失、故障或系統異常時辦理。
提醒:1.請學生事先拍照留存數位學生證正反面,或記下「學號+外觀卡號」,以備不時之需。2.學生證請勿轉借或販售,違者將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