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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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獎學金 |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幹事 | ||
| 日期起迄 | 2025-09-04 00:00~2025-10-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04 10:59:58 | ||
| 訊息內容 |
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父母)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 (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二、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原住民學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三、請老師於9月20日前將相關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後續申請程序。 四、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參考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