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升學資訊】(高中部)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暨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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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升學訊息 |
| 公告單位 | 試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3-10-11 00:00~2023-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11 11:11:57 |
| 訊息內容 |
【升學資訊】(高中部) 113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暨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報名
一、113學年度集體報名作業開放時間如下: (一) 學科能力測驗報名作業:112年10月31日(二)至112年11月14日(二)。 (二)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第二次考試報名作業:112年11月8日(三)至112年11月14日(二)。 二、報名費:考生依報名方式繳費:低收入戶考生之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百分之六十。一般考生及中低收入戶
三、113學年度學測及英聽第二次考試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一)英聽第二次考試日期:112年12月16日(六); (三)報考資格:「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四)報名繳交資料: (1)數位相片檔(應為112年1月1日以後拍攝)、 (2)報名資料確認表、 (3)報名費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五)照片應符合下列事項: (1)人像之頭頂至下顎之高度至少介於2.5至3公分之間。 (2)人像須脫帽、面貌清晰(不得遮蓋眉毛)、正面之半身照。 (3)彩色,且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 (4)不得配戴深色鏡片眼鏡。 (5)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6)應為高彩之彩色相片檔。 (7)數位攝影之影像,寬×高像素不得少於450×600 pixels;掃描器掃描之解析度不得低於300 dpi,最高解析度建議不超過500 dpi。
四、校內報名相關規定: (一)請備妥報名資料: (1)數位相片檔(應為112年1月1日以後拍攝) (2)報名費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二)繳交期限:112年10月27日(五)前繳至試務組。
五、考生於考試當日應攜帶以下任一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應試並供監試人員查驗: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
相關資料如附件,請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