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05122號函辦理。 |
二、 |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學校推派有意願之國文教師參與培訓,其報名資格如下: |
(一) |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
(二) |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
(三) |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3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
(四) |
不限閱卷經驗,惟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 |
三、 |
欲參與培訓教師請於112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2時止,以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附件),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或掃描後email至ytchen@rcpet.ntnu.edu.tw。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
四、 |
請學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差)假出席並協助課務調整。 |
五、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來文各1份供參。 |
113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報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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