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_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_教務處試務組收件時間為6/1(三)前。
高中部學生及今年九月升高一之在學學生。
- 申請期限:
- 111.5/16(一)-6/15(三)(以郵戳為憑)。
- 教務處試務組收件時間為6/1(三)前。
- 獎(助)學金金額及名額:
- 高中(職)生:$2,000/月,補助至大四當年6月。
- 申請條件:(請務必詳閱;證件齊全者優先審核)
- 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1)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 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 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 申請方式:
- 學生自行申請。
- 學校老師推薦。
- 本會相關人員推薦(本計畫委員、後援會、秘書處、志工等)。
- 申請文件:(未說明數量者皆為一份)
- 學生基本資料表。
- 家長同意書。
- 自傳。
- 推薦表。
-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 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 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成績單、受獎證明等)。
審查通過之學生名單,將於每年9月15日以前公告,並寄發書面通知。
- 本計畫學生之權利及義務:(義務將列年度評估之條件)
- 年度考評:
- 評估時間:基金會每年8月評估。
- 評估項目:未達下列評估者即停止補助
- (1)志工時數大專每年30小時,高中每年12小時;年度實習者應於實習前2個月提出申請,年度實習時數方可列入年度志工服務30小時計算。
- (2)學期成績需平均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 (3)學生需守法且符合育成計畫核心價值。
- 晉級審查:專科三年級升四年級的學生應於當年6月向秘書處提出晉級審查,送委員會審核是否繼續補助。
詳細資料如附件,請參閱。
1110000311_「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111.05.11)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_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表1_學生基本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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