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申請】相關資訊
訊息分類 校園重要公告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3-12 08:10~2026-12-31 08:10 更新時間: 2026-03-12 08:24:28
訊息內容

一、申請對象:設籍臺中市滿4個月以上,並通過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取得證明書之市民。

二、獎勵金額:
(一)初級:新臺幣1,000元。
(二)中級:新臺幣2,000元。
(三)中高級:新臺幣5,000元。
(四)高級:新臺幣10,000元。
(五)優級:新臺幣15,000元。

三、申請期限:自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日起至115年12月1日止

四、申請方式:備妥申請書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金融帳戶影本領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證明書影本,向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