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人事室*提醒有關差勤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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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校園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12-17 08:30~2026-01-23 08:30 |
| 訊息內容 |
提醒有關差勤事項兩點如下: 1、同仁請假於差勤系統送出假單後,須「立即主動通知職務代理人」至系統點選同意,避免假單長期停留在職務代理人關卡,嚴重延宕假單審核時間。 2、身心調適假自114年10月10日開始實施,每學年准給3日。請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之日數,均併入事假計算,即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每學年准給7日,合計超過7日者,應按日扣除薪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