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人事室*【重要】【國中市外--申請介聘作業】請有意願申請114年度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市外介聘之同仁,注意網路報名日程及各縣市規定 (4/21更新縣市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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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校園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助理員 |
| 日期起迄 | 2025-04-09 00:00~2025-04-2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21 13:38:14 |
| 訊息內容 |
★介聘縣市來文注意事項 2025/04/21 更新 轉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欲申請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2025/04/09
一、請欲申請同仁於114/4/18(五)前備妥資料至人事室辦理。 二、網路登記日程 (1)日程:114年4月18日 (五)114年至4月28日 (一) (2)網址: https://tasweb.kh.edu.tw/114
三、相關表件。
四、所需證件一覽表(含採計日期) (一)證件一覽表 所需證件:下列(1)至(7)請送影本,並依序排列用長尾夾裝訂即可。 (1)合格教師證書:附申請介聘科別之教師證書。 (2)本年度聘書。 (3)申請介聘原因所需證件(因人而異),如依第1-7項申請介聘原因者應檢附最近一個月(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足資證明申請介聘之文件。 (4)年資證明文件,例如:在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兼職聘書、留職停薪同意及復職函文等。 (5)最近五年之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108至112學年度)。 (6)最近五年之獎懲令(或獎懲明細表)及獎狀(牌)。 (7)客語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8)教師研習時數證明書(詳參手冊)。 (9)第二專長授課證明單(詳參手冊,無則免附)。
(二)年資採計(至114年7月31日)
(三)考核採計(108-112學年度)
(四)獎懲採計(109年4月29日至114年4月28日)
(五)研習採計(109年4月29日至1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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