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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分科測驗登記分發志願從8/1 上午9:00-8/4 下午4:30,繳交費用:臨櫃繳費至8/2下午3:30分止、ATM繳費至8/4 中午12:00止,請分科同學務必把握時間登記志願及繳費 |
| 訊息分類 |
校園重要公告 |
| 公告單位 |
試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4-08-01 00:00~2024-08-08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01 10:57:12 |
| 訊息內容 |
113學年分科測驗登記分發志願
- 登記時間:自 113 年 8 月 1 日上午 9:00 起至 113 年 8 月 4 日下午 4:30 止
- 繳交費用:臨櫃繳費至8/2下午3:30分止、ATM繳費至8/4 中午12:00止
- 登記網址:https://uac2.ncku.edu.tw/113single/uac.html
- ※未於時間內完成【登記志願】及【繳費】,則不予分發※
- 登記方式:
(1)一律採網路登記分發志願,凡未於規定期間完成登記者,一律不予分發。考生至多可登記 100 個分發志願。 (2)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須於首次登入時自定通行碼,供爾後每次登入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時使用,請妥善保存避免遺失。 (3)登記相關資訊中載有詳細系統操作說明,請詳閱後審慎進行登記程序。 ※(4)「完成登記分發志願」時系統會出現「您已完成志願登記」之提示訊息,並可儲存「分發志願表」。如未能於登記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確認程序並顯示志願表,則為「未完成登記分發志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分發。 ※(5)考生務必儲存或列印「分發志願表」作為完成登記分發志願之憑據,以備申請分發結果複查或入學後申請獎學金用。
- 登記分發志願注意事項:
(1)登記分發志願期間如須諮詢或協助,可電洽考分會服務專線 TEL:06-2362755,服務時間為 8 月 1 日至 8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至下午 5:30,8 月 4 日上午 8:30 至下午 4:30。 ※ (2)完成網路登記分發志願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更改志願或退費。 ※ (3)登記志願須使用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不建議使用平板或手機,考生務必提早登入系統(https://www.uac.edu.tw)確認使用之電腦環境可順利進行登記分發志願,預留足夠時間以便遇到問題時可及時求助。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前考生可重複 進入系統修改並暫存志願,完成登記分發志願後仍可於登記時間截止前進入系統儲存或列印分發志願表。 (4)考生可另於考分會網站(https://www.uac.edu.tw)提供之「繳費及登記進度查詢系統」查詢是否已完成登記。 (5)考生於 6 月 4 日起可至考分會網站下載 113 學年度登記分發志願單機版,熟悉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操作方式,排列出理想之志願序,縮短在登記分發志願系統上的操作時間。 (6)無法履行公費服務相關規定之考生,勿填「公費」校系為分發志願,否則錄取學校得取消該生入學資格。 (7)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來臺定居,設有戶籍未滿六年者(以註冊日為準),不得登記公費學系,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8)「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公費生,須填寫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學生契約書及保證書,始得註冊入學。契約書及保證書內容,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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