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天氣漸趨炎熱進入戲水旺季,面對即將到來的清明連假,請全校師生注意外出水域遊憩安全,預防溺水事件發生。
訊息分類 校園資訊
公告單位 體育組長 王景濬
日期起迄 2024-04-02 00:00~2024-04-09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02 11:40:15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統計,112年全台國小至高中學生溺斃人數為13人,原因以結伴出遊戲水居多,請各校務必加強向學生宣導水域安全及戲水正確觀念,利用各班導師時間、週會全校視訊直播等方式進行宣導,並於連絡簿提醒學生及家長注意外出水域遊憩安全,預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 為強化學生水域安全知能,請各校多多運用(電子)公布欄、社群媒體(例如:學校臉書facebook、與家長line群組)或宣導單張等,持續加強宣導切勿前往本市各危險水域地點及山林野溪等戲水,應選擇安全且有合格救生員駐守的水域,以免溺水意外事件發生,共同維護學生及民眾生命安全。
三、 依據「學生溺水事件比較分析」,建議重要水域安全宣傳時間點如下:
(一) 連假前及每週五、六、日。
(二) 學生段考(期中/期末考)、畢業考前後。
(三) 暑假前夕與暑假期間。
(四) 溺水事件發生1週內。
四、 請各校將水域安全宣導與自救救生能力等觀念納入學校年度行事曆及相關課程計畫:
(一)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各校應定期辦理水上活動安全教育宣導,指導學生預防戲水意外事件之發生。建議除利用朝會時間或各班級適當時段進行宣導外,輔導各類科課程教師將相關觀念納入適宜課程中,以深化學生自救防溺知能。
(二) 請學校於假期前夕,由班導師加強進行水域安全宣導,提醒學生假日出遊安全。
五、 鑒於每年夏季民眾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因疏忽、不諳水性或違規前往危險水域從事水上活動,而發生意外事故者時有所聞,為避免類似不幸事件發生、提升水域遊憩安全,請協助透過電子告示板、公佈欄或網頁等管道,常態宣導水域遊憩活動安全注意事項,保障民眾安全。相關宣導標語建議如下:
(一) 戲水場域要慎選,夏日出遊保安全!臺中市11處主要危險水域地點查詢網址(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283800/post)。
(二) 危險水域易發生溺水意外事故,請民眾切勿前往危險水域活動以保自身安全,不聽勸導者得由水域主管機關依法裁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三) 民眾戲水如發生意外,務必謹記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及防溺十招,詳情請見教育部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
六、 水域安全宣導係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之依據內容之一,並為推動國家體育政策的重要內容,請各校務必加強辦理。
七、

相關防溺訊息請至教育部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https://watersafety.sa.gov.tw/)及本局防溺宣導網(https://sites.google.com/tc.edu.tw/water-safety/)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