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於大選、公投或重大政治事件前加強對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宣導政治中立」案 。
訊息分類 校園資訊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李逸華
日期起迄 2021-04-20 00:00~2021-04-2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4-20 15:31:55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4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35044A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6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先予述明。
三、 因應公民投票法將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請貴校加強對學生宣導並落實政治中立,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