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2022總統教育奬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訊息分類 校園資訊
公告單位 訓育組長 李逸華
日期起迄 2021-11-29 00:00~2021-12-06 23:50 更新時間: 2021-11-29 11:32:2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45810A號函辦理。
二、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0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曾獲得總統教育獎者,不得再參與評選,惟不同教育階段,且提出新具體事蹟及佐證資料者,不在此限。請踴躍推薦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 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依序檢送下列資料表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書面資料:
(一) 2022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
(二) 2022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 2022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 2022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 「2022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六、 初審推薦相關資訊如下:
(一) 推薦時間:自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起至110年12月30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
(二) 推薦方式及送審資料:一律採取網路(請至總統教育獎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三) 請於報名期限內函報受理機關並副知本局,各教育階段受理機關如下說明:
1、 國中小組:市立光德國民中學(請檢送1式3份並於信封註明「總統教育獎送件」)地址:41474臺中市烏日區信義街99號。
2、 高中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請檢送1式2份並於信封註明「總統教育獎送件」)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七、 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22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辦理。
八、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參考,或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九、 請各校踴躍送件,本案辦畢將參酌審查結果核予有功人員獎勵。
十、 檢附「2022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