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分階專業成長研習計畫辦理。二、為幫助現場教師雙語教學增能,全面深化本市教師之雙語教學力,爰辦理旨揭研習共4場次,詳如附件。三、參加對象:114學年度參與本市雙語教學計畫之正式(或代理) 教師優先錄取,須具備雙語進階研習證明(由114學年度進階研習承辦學校出具研習相關資料提供承辦學校資格審查,113學年度以前完成進階研習者請提交進階研習證書)。四、錄取人數:每場次40人為原則。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5年1月21日(星期三)前,請逕至全國 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搜尋承辦學校以完成研習報名登錄,經承辦學校審核後公告錄取名單。六、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8小時。